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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40名协管员

更新时间:17-03-20

浏览量:448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对面向社会招聘40人(男性),从事城市交通管理辅助性事务工作岗位报名时间予以延长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持湘西州户口(注:公司不负责在吉首安排住宿地);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

3、无违法犯罪记录(涉及有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由本人向辖区公安机关申请提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20周岁以上(1987年1月至1997年6月出生);

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

6、双眼裸视4.6以上或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7、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色盲、纹身,无精神、心理病史;

8、公安院校毕业生、计算机专业毕业、复员、退伍军人或执有C1以上驾驶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报名(现场报名)、考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0日至3月26

2、报名电话:8568232

3、报名地点:吉首海圳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吉首市雅溪民营小区海圳集团办公楼四楼)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有驾驶证者)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二)考试

考试包含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三)体能测试合格者,拟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付)。

(四)体检合格人员,公司对其进行考察政审。

(五)考察政审合格者拟为聘用对象。

三、聘用、薪酬及考核

经政审及岗前培训合格人员与海圳劳务派遣公司签定为期六个月的合同,正式予以聘用。聘用期间每月薪酬为2500元(含基本工资、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的相关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和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实行进退考核机制,在合同期内逐月开展绩效考核、评等定级,兑现绩效考核奖,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的劳务人员予以辞退,到合同期满时,实行二分之一择优续聘,剩余人员不再聘用的进退机制。

本公告由吉首海圳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吉首海圳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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